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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高质量做好济宁老年大学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31 16:01发布人:教学研究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近日,济宁老年大学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传达学习文件精神,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副校长李宁领学了《意见》原文,强调全体人员要把《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与《意见》结合起来,反复学、系统学、深入学,结合实际学,推动各项规定落地落实落细。

      会议强调,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总体要求,一要全面统筹做好主校区、市文化馆校区和市工人文化宫校区2022年春季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拉开全市老年教育框架,推动形成“一核四极”办学新业态。二要灵活创新、互融互促,把对《意见》和《条例》的贯彻落实覆盖到学校业务工作、党的建设、疫情防控、文明创建工作中来。三要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教学、老年人职业技能培训、智能技术应用、专业知识培训等重点工作,合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引导老年人科学发光发热。四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杂志征订和学刊用刊工作,扩大教研队伍、出好教研成果、科学指导教学,创新守正、勇于担当,推进全市老年教育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