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山东省老年大学协会四届五次理事会在济南召开,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济宁老年大学副校长李宁、瞿广金及相关科室人员在学校三楼会议室参加视频会议。
参加会议,领会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老年大学协会章程》《山东省老年大学协会工作委员会工作规范》(修订)等文件,召开《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座谈会,通报相关工作。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兼山东老年大学校长、山东省老年大学协会会长吕德义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办好老年教育”要求,以总结宣传山东老年教育40年和山东省老年大学协会30年为主线,牢记初心使命,切实履职尽责,为促进全省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副校长李宁就《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向协会作了汇报。他指出,《条例》的出台在山东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构建服务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重要意义。济宁老年大学把《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是学法懂法用法,积极建言献策。学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研讨,增强全体人员学法用法能力。借助立法调研组来校调研之机,提出意见建议。把《条例》的具体要求与济宁市“十四五”规划相结合,勇担职责使命,助推“银发经济”发展、落实“一老一小”政策,凝聚老年教育发展合力。二是整合优势资源,扩大办学规模。构建“一核四极”办学格局,打造中心校区、市文化馆校区和市工人文化宫校区,推动城北分校选址,招生突破8千人次,逐步把学校开在老同志家门口。三是建设智慧校园,强化信息引领。推动线上线下教学一体化发展,合作建设老年大学智慧教育平台,推动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促进老年教育不断向基层延伸,科学引导全市老年大学规范化、一体化建设。李宁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济宁老年大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用实干担当推动《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走深走实,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年以来,济宁老年大学按照省老年大学、省协会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围绕“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的工作目标,勇担使命、勇毅前行,被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授予“智慧助老特别贡献奖”荣誉称号,为省内唯一一家获奖的地市级老年大学,被省老年大学协会授予“第三届山东省老年大学精品课程优秀组织奖”“全省老年大学智慧助老行动成绩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
下一步,济宁老年大学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全力建设高水平老年大学,以实际行动助推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