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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济宁老年大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23-02-24 16:42发布人:综合部

济宁老年大学

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

名称:济宁老年大学(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党校)

宗旨和业务范围: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建立老年教育网络;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35号

法定代表人:汤斌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615万元

举办单位: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


二、章程

济宁老年大学(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党校)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老年大学,其他名称为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党校。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35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615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开展老年教育教学活动,研究老年教育特点规律,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为离退休干部和老年人继续学习提供服务;

(二)开展老年教育理论研究;

(三)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

(四)承担市级老年远程教育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直老干部党组织书记和离退休副处级以上干部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对各县(市、区)老年大学和老干部党校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七)承担市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济宁老年大学党支部在市委老干部局领导下,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自觉接受部门管理,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负责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任免本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

(四)监督本单位运行;

(五)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六)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七)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八)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济宁老年大学校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和重要决策;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等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济编〔2021〕45号)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教务部、学员管理部、教学研究部、培训部(挂市委老干部党校办公室牌子)、远程教育部等6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承担单位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教务部。负责教务、教学和招生工作;负责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开展教师选聘调配、日常管理;为各县(市、区)老年大学的教学交流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三)学员管理部。负责学员日常管理服务和招生具体工作;负责艺术团队、志愿者服务队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负责教学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

(四)教学研究部。负责老年教育理论和规律研究,组织开展老年教育调研和理论研讨;负责学科建设和教学研究,提出教学改革意见建议;开展学术交流;负责起草老年教育工作文稿,编印老年教育相关刊物;负责学校新闻宣传工作。

(五)培训部(挂市委老干部党校办公室牌子)。承担市委老干部党校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直老干部党组织书记和离退休副处级以上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培训人员开展党性锻炼;对各县(市、区)老干部党校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六)远程教育部。负责市级老年远程教育网络和济宁老年大学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远程教育试验区、教学站点建设,开展远程教育模式创新研究;负责与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联合办学工作。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政府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年度财务报告;

(五)本单位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济宁老年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老年大学(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党校)。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三、依法年检的信息

2022年度,济宁老年大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一、党建先行,政治立校

(一)强化政治引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我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三会一课”为主导,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在职人员、离退休干部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闭幕会,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报告及在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举办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主题党日,专题学习研讨中央、省、市会议精神,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作了《凝心聚力推动新时代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党课,青年党员结合学习工作经历讲微党课,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党组织。以模范机关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到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完善制度,落实分工,强化班子和支委建设,按期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选优配齐支委。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把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设置留言板,校内设置留言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深入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公车管理、公务接待、招标采购、项目施工等全程可溯可查。

(三)严格党员管理,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按照程序完成2名预备党员转正、发展1名入党积极分子,校党支部现有在职党员17名,党员队伍进一步壮大。党员队伍进一步壮大。加强党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理论学习,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积极参加微党课活动,强化理论武装,提高党性修养。强化纪律监督,严格党员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召开全市老年大学工作会议,集中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全市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党员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报告会暨“干部大讲堂”讲座,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新的提升。

(四)强化党风廉政,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推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实制度,学校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修改完善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党支部书记按照要求述职述廉,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廉德文化建设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过程,建设廉德文化长廊,举办喜迎二十大书画摄影展。

(五)落实落细措施,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建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小组,建立“处置小组—班主任—班长—学员”四级防控网络。制定并实施了济宁老年大学《开学工作方案》,常态化执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疫情防控期间校园进出管理规定》《校园消杀管理规定》。绘制“师生入校流程”及“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流程”,规范各项流程,师生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方可返校入学。在职人员全面完成疫苗接种任务,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台账,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市委疫情防控要求,多次召开疫情防控培训会,参加防疫“敲门行动”,民情书记、党员群众组成志愿者服务队投入社区防疫。管控期间抽调3人吃住在校防疫,抽调2人在包保社区防疫。一名干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获得“疫情防控最美志愿者”。与古槐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开展整治行动,针对门头房和校园开展专项整顿,携手筑牢安全防线。向师生推送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号召有条件的老同志加入社区防疫志愿者服务队。

二、抢抓机遇,提质增效

(一)奋进“第一方阵”。我市把建好用好老年大学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举措加以推进,承担起办学规模争取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的工作任务。2022年,林红玉书记在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老年大学招生8千多人次,背后影响的是几万个家庭,不仅要开展好专业知识学习,更要加强老同志思想政治工作,为我校争先进位高质量发展、开展好老同志思想政治工作、弘扬优良家风家教指明了方向。

(二)转变工作作风。贯彻落实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局系统争先进位暨干部队伍建设动员会议和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持续抓好“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提升工作。收听收看全市2022年工作动员暨干部作风建设大会,认真学习林红玉书记讲话和《关于成立市干部队伍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济宁市转变干部作风“十要十不准”》等文件。参加市委老干部局2022年度工作动员暨干部作风建设大会,开展“‘四提’‘五要’见行动”交流研讨活动和总结会议,班子成员表态发言,激励干部职工“争第一、争一流、争唯一”,推动全市老年教育工作全面提标提质提效。

(三)狠抓意识形态。制定实施《意识形态责任制》《网络舆情预警监测及处置实施方案》《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引导全体人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抓好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工作群管理,做优做强主流舆论,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党的二十大直播预告、“一图速览二十大报告”“二十大金句一览”等宣传图文,展示县区老年大学活动情况,激发全体人员勇争一流的奋斗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建设健康向上的思想舆论环境,大力营造奋进新征程、喜庆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学校《学习制度》《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的规定》《接待管理工作规定》《财务管理制度》《请假销假制度》、科室职责、《老干部工作者十严禁》《教师职责》《学员守则》《艺术团章程》等制度并上墙。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组织工作人员赴济南、东营等地参加全省老年大学校长工作会、关工委工作经验交流会、远程教育培训班等,及时将资料上传至学校网站、县市区老年大学微信工作群。6月,召开全市老年大学工作会议,各县市区老年大学校长、教务教研负责人40余人参加会议,进一步认清形势,找准短板,增强了推动全市老年大学高质量发展的凝聚力。召开校园管理系统培训会,组织在职人员和教师参加省老年大学统编教材视频会、校本研究视频会、音乐专业教师线上培训班。

三、真抓实干,勇争一流

(一)逐步完善办学格局。2022年春季,市工人文化宫分校首次招生就取得了较高的关注度,招收班级25个、931人次。秋季,中心校区、市文化馆校区、市工人文化宫3个校区招收班级346个、学员8171人次。联合成立市军休服务中心分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校,招生100人次。积极筹建济北分校,满足北部城区老年教育需求。先后到市盲校、市高等职业学校和济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现场调研,并在调研报告中就可操作性进行了深入分析。本着节约资源、节约成本,建设老同志身边的老年大学,让更多老同志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正在寻求更好的途径建设城北分校。

(二)创新开展合作办学。加强与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合作沟通,5月份到现场调研,与分管副院长、组织人事科等友好座谈、交流看法,现场调研老年大学分校选址。通过调研,进一步明确了理工学院具有开办老年大学分校,支持老年教育发展的强烈的社会感和优越的场地、师资、课程等条件,双方已达成了合作办学意向。期间多次沟通交流,为其功能分区、装修装饰、课程设置、设备配置等提供意见建议。理工学院已经安排教师负责分校授课工作并制定了花鸟画初级班、老年保健养生班、书法初级班等课程的教学计划。我校将按照防疫工作安排,在其封校结束后举行分校揭牌仪式。这种“请进来”“走出去”的合作办学模式,既有利于丰富老年大学师资库、课程资源库,又可以为理工学院师生提供实践基地、志愿服务基地,将有效促进师资、课程、阵地双向融合发展。

(三)打造精品特色课程。探索多元化办学模式,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开展老年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现有7个系、1个艺术团、52个专业。开设手机摄影、计算机基础应用、智能手机APP应用、播音主持、母婴护理、针灸推拿等课程。每年举办一次全市老年大学工作会议。全市累计有10余门课程获奖,多校获“全省老年大学精品课程推广与观摩活动一等奖、优秀组织奖”“全国老年远程教育特色视频课程”,舞蹈队、模特队等多个团队屡获全国大赛及省老干部艺术节表彰。2022年,我校推荐的精品课程《模特》(王静老师主讲)获得第三届山东省老年大学精品课程一等奖;金乡县老年大学推荐的《旗袍仪态》获二等奖;汶上县老年大学推荐的《韦编三绝》获三等奖,我校获优秀组织奖。

(四)打造一流教师队伍。在停课不停学的情况下,在线上课程的制作和投放中,挖掘培养优秀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鼓励老同志在家不丢本领,保持良好的学习劲头。班主任随时保持与师生的沟通交流、及时反馈意见建议,结合上级要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共享学习资料、交流心得体会,根据疫情防控、天气变化等情况发布温馨提示,为师生送温暖、送祝福,稳定教师队伍,纾解老同志情绪,让他们满怀期待地来校学习。我校1名教师、5个县市区老年大学教师获“孝老爱亲好教师”,6个县市区老年大学学员获“孝老爱亲好学员”。

(五)教学研良性互动。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教学研究、信息宣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报纸、校刊及官网、微信平台、新闻网站等深入宣传报道。为激励全市老年大学充分利用当地公共资源,开展系统化、多层次的合作办学,借助与高等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实现突破的有利时机,我校在全省老年大学课题研究工作中选取了《老年大学合作办学模式与机制研究》作为研究项目,因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而获得专家一致认可,得以立项。10月下旬已完成研究成果的提报工作,推动形成了理论与实践融合共进的良性互动,论文节选《以合作促双赢助推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刊登在10月30日《济宁日报》,11月本项目通过专家鉴定,已予结项。在第五批老年远程教育研究课题项目评选中,我校《推进老年远程教育在新发展阶段的融合发展共建共享研究》获二等奖(全省5个)、泗水县老年大学《浅谈如何加强远程老年教育学科专业建设》获三等奖。发动县市区参加全省校本研究论文征集、公文写作比赛,收集上报高质量的理论研究文章35篇。围绕《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的意见》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文章4篇。

(六)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市老年大学规范化、一体化建设,11所县级老年大学以新建、改建形式打造标准化的办学场所,全市有5所街道(乡镇)老年大学、社区(村)老年学校获第一批全省基层老年教育示范校,8所街道(乡镇)老年大学、社区(村)老年学校获第二批全省基层老年教育示范校,累计13所获批省级基层老年大学示范校,进一步扩大了老年大学承载力、影响力和覆盖面,为助推全市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各校利用社区公共资源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与机关事业单位合办分校,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镇街、村居建设老年学校。今年,我校及曲阜、邹城、泗水、嘉祥老年大学获批“孔子学堂”,各校以“喜迎党的二十大”为主题,开展线上才艺展、文艺演出、抗疫作品征集及“孝亲家庭 传承文明”手写好家风活动,展示了全市老年教育蓬勃发展的新气象。

四、创新驱动,智慧助老

(一)完善智慧校园平台。

1、自2019年,学校实现校园管理系统数字化、无线网络和监控预警平台无死角、全覆盖,学员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官网报名缴费,免费畅享无线网络。

2、推动线上线下教学一体化发展,构建微信公众号、官网线上教学平台,打造“空中课堂”,免费向社会开放。春季学期,推送28节录播课、49节直播课,点击率3万人次。秋季学期,打造专业化标准化的录播教室,购置现代化的录播设备,陆续推送模特、八段锦、旗袍、东方舞、声乐、楷书、彩铅画等直播课和系列录播课近80节。2022年,学校共推出直播课140节,观看人数达6万人次;推送视频课程40节,阅读量17000余人次。

3、与市广电网络公司合作建设老年大学智慧教育平台。学习者利用享TV机顶盒,点播电视端视频、浏览图文、会议直播等,实现定制服务、开放教学。

4、大力发展智慧助老和远程教育。扎实开展智能技术教育,进一步提高智能化教学和办学水平,帮助老年人提高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2022年我校及嘉祥县老年大学、邹城市老年大学获“全省老年大学智慧助老行动成绩突出单位”。在第九批全国老年远程教育优秀、特色视频课程中,我校推荐的衍纸艺术课程获“优秀视频课程”(全省2个)、智能手机应用微课程(疫情防控专题)获“优秀微视视频课程”(全省7个),泗水县老年大学获“特色微视频课程”;学校荣获“全国老年远程教育智慧助老特别贡献奖”。开展共建共用山东老年大学远程教育网活动,我校荣获“山东老年大学远程教育网建网用网成绩突出单位”。全市建成省级老年大学远程教育教学点80所,任城区、邹城市实现老年远程教育全覆盖,任城区、邹城市获批全国老年远程教育实验区。。

5、开发健康管理数据平台。在校园管理系统中增设“学员健康管理”“教职工健康管理”模块,利用大数据精准高效做好教职工、学员和管控区疫情防控。由人工验码转变为大数据“推码”、系统自动“校码”,实现实时在线监控、即时异常预警、全时加密传输,疫情防控实现“真、准、快”。

(二)加强教育引导。按照“互联网+党建”工作要求,在校园内、办公室、会议室、走廊、宣传栏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宣传标语,参与离退休干部党建网络平台建设,培树典型,强化宣传,形成见贤思齐、争当先进的生动局面,引导老同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3周年”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为老干部“送学上门”,组织其深入学校、社区、村居开展才艺辅导、爱国主义教育、文化惠民、疫情防控、文明创建活动,充当社会综合治理的“培训员”“宣讲员”“调解员”。国庆期间,与市关工委、市妇联联合举办“传承好家风  情暖重阳节”网络直播讲座,发动老同志观看省公安厅、省委老干部局举办的“守护银发族,让诈骗无处遁形”重阳直播活动,激发老同志传承新时代家风家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举办“献礼国庆节  喜迎二十大”系列活动。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才艺展示活动,举办3期“喜迎国庆  情系重阳”摄影作品线上展。举办11期“喜迎二十大  翰墨颂党恩”全市老年大学书画作品展,展出全市老年人书画作品160余幅。举办9期“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红色经典诵读会,举办1期“喜迎二十大  颂歌献给党”主题朗诵活动。引导老同志用所学知识歌颂党、歌颂祖国,展现出我市人民幸福、生态和谐、百业兴旺的勃勃生机和发展活力。

(四)发挥志愿服务平台优势,“银发”赋能焕新活力。建设老干部学习活动平台、信息宣传平台,建立“党建+老年教育+志愿服务”的工作机制,加强老年教育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把学员党组织建在班上,逐步实现全覆盖。规范校关工委五老服务平台和机制,为关工委设立了独立的办公室,规范完善了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公室职责》《会议制度》并上墙,科学指导志愿者服务工作。

四、单位重大信息

1、我单位人员编制25人,实有23人。

2、内设六个科室: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教务部、学员管理部、教学研究部、培训部(挂市委老干部党校办公室牌子)、远程教育部。

3、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

根据济发改收费〔2020〕125号文,收费标准如下:(1)保健、国画、书法、声乐、戏曲、外语、文史类专业80-100元/学期;(2)舞蹈、摄影100-120元/学期;(3)器乐、计算机120-180元/学期;(4)钢琴等特殊专业200-360元/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