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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老年大学2019年度法人年检公开
发布时间:2020-04-30 11:38发布人:管理员

济宁老年大学2019年度法人年检公开

    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

    名称:济宁老年大学(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党校)

    宗旨和业务范围: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建立老年教育网络;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35号

法定代表人:汤斌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615万元

    举办单位: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

    二、章程


济宁老年大学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老年大学,其他名称为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党校。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常青路(街)7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中共济宁市委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中共济宁市委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促进老年教育发展,活跃老人精神文化生活。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

(二)建立老年教育网络

(三)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 本单位设置办公室、教务科、教研科、培训科等四个内(下)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做好综合协调,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

  坚持办学宗旨,负责课程安排及班级管理工作;

  深入调查研究,负责了解全市老年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济宁市物价局规定收取学费、资料费,各项收费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五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七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八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九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二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三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2008219  行政办公会 表决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依法年检的信息

2019年度,济宁老年大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一、主体业务开展情况

(一)主要职责履行情况

1、倡导真抓实干,提升业务实绩。2019年傅明先书记在全市老干部情况通报会上,多次表扬老年大学,全力改善提升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条件,完成了新校区的升级改造。2019年春季,济宁老年大学全部实现网上报名缴费,利用学校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招生简章;3月,成立全省首家艺术分校济宁老年大学市文化馆分校;2019年秋季,根据学员需求及时增设新课,开设初、中、高、研究为一体的教学班,校本部招生5740人次、班级218个,市文化馆分校招生660余人次、班级30个,两校区统一安排师资和教学计划,网上同步报名缴费,办学规模显著提升。建有稳定的后备教师资源库,外聘教师90余名,严格教师选聘考核,所有任课教师均需提供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填写应聘表格,学校坚持科学公正、优中选优,审核合格,方可聘用。教师提前制定教学计划或课程表,根据教大纲,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打造正能量师资队伍,培育优良教风、学风。学校依托班委会,每个班推选1-2名班长负责班级日常事务管理,反馈教学情况,营造良好班风;在教学楼展示校风校训、办学宗旨,设置精神文明建设展板,开展校歌《眷恋》传唱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校风。学校根据需要及时召开教师和班子座谈会,随时接受学员和社会咨询。

2、“请进来、走出去”,调整干部培训思路。举办校园管理系统业务培训,召开全市老年大学宣传工作会议。组织工作人员赴日本、济南、滨州、乳山、诸城等地参加中国和省老年大学协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接待山东省委老干部局、河南许昌市委老干部局、贵州省委老干部局领导学习交流。选派优秀教师参加省书画培训班、“华东六省一市”老年大学摄影协会第五届研讨会并做典型发言。邀请德国永恩教授举办声乐讲座。邀请俄罗斯博格丹举办小提琴演奏交流。截至12月,出版校刊《大学通讯》51期、《教学研究》2期,参加2019年第四次全省老年教育理论研讨会,1篇论文获二等奖。参加“山东省老年教育发展历史、现状与现代化研究”课题研究工作,撰写论文《济宁市老年教育现代化研究报告》(2分)开展“老年教育大讲堂”,开设了计算机课程、智能手机应用大讲堂,面向学员开设《开学第一课:老年大学学生——新一代学生》,讲解计算机和智能手机应用知识,帮助老同志懂网学网用网,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引导学员做新时代老年大学生;联合市公安局开展防范电信诈骗犯罪公益讲座和宣传活动;组织在职和离退休党员赴徐州淮海战役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阳节走访慰问老党员发放主题教育学习资料;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主题,联合公交公司,组织学员党支部老党员参与“快闪”宣传片《我和我的祖国》拍摄。

3、开展精细教学,提高办学水平。朗诵班参加首届省中老年朗诵艺术大赛获三等奖;摄影班参加“华东六省一市”老年大学摄影联展多人次获二、三等奖,我校获优秀组织奖;模特队参加首届山东省老年大学文艺展演决赛获第一名;舞蹈队济宁市参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第四届电视舞蹈大赛获中老年组一等奖,我校获优秀组织奖,舞蹈队参加第八届全省老干部艺术节文艺汇演获团体银奖、创新奖,我校获优秀组织奖。剪纸刺绣班应邀参加世界老年游学大会,积极展示宣传推介传统剪纸刺绣技艺。组织县市区老年大学参加“我的家乡”新媒体创作大赛,我校14篇参赛作品中有3篇获一、二、三等奖,我校获优秀组织奖,县市区2篇获奖。我校1人获全省老干部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获市直机关工委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获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济宁老年大学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二)内部管理情况

1、加强综合治理,建设智慧校园。以建设山东省规范化示范老年大学为主要目标,年初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阶段工作任务,分析难点堵点热点问题,统筹规划学校整体工作,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办学水平。组织县市区老年大学积极申报第二批省级规范化示范老年大学,深入任城区、嘉祥县、鱼台县、梁山县老年大学开展现场调研评估并接待省老年大学协会验收评估。(2分)加强校园管理系统、学校官网、微信平台监管,制定《济宁老年大学网络舆情预警监测及处置实施方案》《关于开展网络文明风尚传播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加强对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严把学校官网、微信平台等信息、图片审核录入关,做到一条信息一张审核表,层层签字盖章后上传。

2、强化制度约束,转变工作作风。多年来,我校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建立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了《中共济宁老年大学党支部工作制度》、济宁老年大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程序,对学校建设工程、设备采购、教师待遇等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真正让党内民主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制定并实施了《“提升执行力,党员作表率”工作实施方案》《学习制度》《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的规定》《请假销假制度》、科室职责、《老干部工作者十严禁》《教师职责》《学员守则》《艺术团章程》等。今年,我们又相继出台了《济宁老年大学聘任教师管理办法》、《济宁老年大学教学管理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学校教师、学员档案全部由1名管理员进行网上动态管理,各班级调课、加课、补课及学员退费、调班等均需填写申请表格,由班长、教师、班主任和分管领导层层签字后方可实行。

3、注重人文关怀,建立健全考核激励长效机制。客观公正运用好考核制度,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干部职工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教师人文关怀,提高教师待遇。举办教师座谈会,在元旦、春节、教师节、重阳节等法定节日组织送祝福活动。每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创建评比 “五好家庭”“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加强文体阵地建设,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建设了标准化篮球场、图书阅览室、党员学习室。组织单位职工参加2019年市直机关运动会,紧紧依靠学校工会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今年累计投入2200余元帮扶职工。

三、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

(三)提供公益服务情况

1、学法用法懂法,建设安全文明校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及相关法律书籍,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参加普法考试,自主在线学习、模拟测试考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综合楼、文体楼安装了电梯,配备消防和高清监控影像设备,做到消防和监控全覆盖、无死角、无间断。安装可充电车棚,修整停车场,保安按时巡查,教室桌椅每天擦洗,消除安全隐患。

2、重视宣传教育,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开展济宁市第七届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推介校关工委主任陈小波、副主任白立志、艺术顾问谢永聚等同志先进事迹。挖掘学员代表、中巴铁路援建工程兵郭成喜先进事迹,联系《济宁晚报》刊登其先进事迹《那段时光里 有咱济宁人的青春》。开展文明共建活动,在教室张贴温馨提示,召开《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培训会,向学员发放《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共建幸福家园——致老年学员的一封信》。加强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书画班学员参加省委老干部局“展示好心态、增添正能量”网络主题活动获一等奖。举办庆祝建党98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书画展、文艺演出,组织人员参观全市离退休干部书画展、市纪委监委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书画展。联合公交公司,组织学员党支部老党员参与“快闪”宣传片《我和我的祖国》拍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3、开展志愿服务,筑牢公益服务平台。进一步夯实校关工委建设,规范完善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活动照片等,设立了独立的办公场所。在重大节日走进光荣院、高新区崇文学校、嘉祥武翟山村小学、聋哑儿童学校开展文艺演出、书画辅导、革命传统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解读,深入阜桥街道、黄屯镇、牛屯社区、西门社区、凤凰城社区、郭庄村、吉祥社区、颂运小区等地,开展义演、义诊、义务服务。参加“关爱听障儿童 善举为成长助力”爱心募捐、市关工委成立25周年文艺演出。校艺术团舞蹈队选派10名队员常年担任基层体育健身指导员。

4、严格履行“双报到”制度,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8月,选派人员到嘉祥县纸坊镇纸西村任第一书记,班子成员赴纸坊镇走访,与镇党委班子互动交流,了解党组织建设和镇村发展面貌,在纸西村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考察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生活情况、了解村情民情,走访慰问困难户。9月10日,在纸西村开展党建“1+N”组团结对帮扶、走访慰问活动,与困难群众谈心谈话,送去米面油。10月25日,在武翟山村开展青少年才艺辅导、书画捐赠活动。撰写武翟山村民情分析报告,创作了村歌。严格履行文明城市创建值班、巡查制度,积极参与创城巡查和宣传,高标准完成创城工作任务。

四、单位重大信息

1、我单位人员编制16人,实有14人。

2、内设四个科室:办公室、教务科、教研科、培训科。

3、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

根据济价费字〔201752号文,收费标准如下:(1)保健、国画、书法、声乐、戏曲、外语、文史类专业80-100元/学期;(2)舞蹈、摄影100-120元/学期;(3)器乐、计算机120-180元/学期;(4)钢琴等特殊专业200-360元/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