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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老年大学2020年度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02 11:03发布人:办公室

济宁老年大学2020年度登记管理信息公开

    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

    名称:济宁老年大学(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党校)

    宗旨和业务范围: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建立老年教育网络;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35号

法定代表人:汤斌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615万元

    举办单位: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

    二、章程


济宁老年大学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老年大学,其他名称为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党校。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常青路(街)7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中共济宁市委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中共济宁市委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促进老年教育发展,活跃老人精神文化生活。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

(二)建立老年教育网络

(三)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 本单位设置办公室、教务科、教研科、培训科等四个内(下)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做好综合协调,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

  坚持办学宗旨,负责课程安排及班级管理工作;

  深入调查研究,负责了解全市老年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济宁市物价局规定收取学费、资料费,各项收费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五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七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八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九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二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三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2008219  行政办公会 表决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依法年检的信息

2020年度,济宁老年大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一、主体业务开展情况

(一)主要职责履行情况

1、创新开展教学活动。2020年,学校招生47个专业课程、班级287个、学员6668人次,全部实现学校官网和微信平台报名、缴费。受疫情影响,为了保障学员停课不停学,今年的教学活动主要采取网上教学形式进行,学校积极组织教师录制视频开展线上教学,分享山东省老年大学远程教育资源开展空中课堂,每周推送2节课程,各专业学员累计15000人次观看了网课。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2021年庆元旦迎新春文艺演出”。发动全市学员参加山东省老年大学线上文艺展演,作品数居全省第三,50余个作品获济宁赛区奖项。联合市文联、市广播电视台开展“济宁市中老年书画大赛”,书画班获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

2、严格规范师生管理。聘请教师110余名,严格教师选聘考核,与任课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教师提前制定教学计划或课程表,根据教大纲,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热情接受学员咨询并悉心指导。加强人文关怀,提高教师待遇,设置休息室,建立了专业稳定、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每个班推选1—2名班长负责班级日常事务管理,班主任根据需要召开班长座谈会。加强离退休党员队伍建设,开展摸底调研,形成分析报告。组织离退休党支部老党员开展集中学习或主题党日,利用校关工委平台,组织学员加入五老战“疫”群,加强党性教育,确保五老互联互通。挖掘并宣传中巴铁路工程兵郭成喜先进事迹并在报纸、学校官网和微信平台宣传报道,舞蹈队参加向李翠青老师学习致敬座谈会,进一步增强了舆论引导和榜样激励作用。

3、丰富学习交流活动。举办全市老年大学精品课程推广观摩会,从15篇选送课程中推荐5篇参加山东省老年大学协会优质课程评选,我校获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泗水、鱼台老年大学分获二、三等奖,任城、梁山老年大学获优秀奖。接待山东省委老干部局、省老年大学和省老干部活动中心等领导来校调研,组织工作人员赴济南、烟台等地参加中国和省老年大学协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参加省老年大学协会、《山东老年教育研究》编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视频会议。学校想方设法用丰富灵活的工作提高了学员在家学习的积极性,为学员营造了乐观轻松的学习生活氛围,提升了学员满意度和学校知名度。

4、争创优质教研成果。今年全市共有12篇论文参与全国老年大学协会第14届理论研讨会论文评选,我校4篇论文参与省老年大学协会和省、市委老干部局论文评选,1篇论文参与全省老年教育现代化课题评选,有10余篇论文获全国和省老年大学协会表彰。积极开展信息宣传报道,撰写并发布学校宣传信息并报送至上级单位。

(二)内部管理情况

1、升级改造,优化阵地。以打造“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老年大学为目标,全面建设省级规范化示范老年大学。今年,按照目标分解任务分工,圆满完成多功能厅升级改造工作任务,对报告厅舞台、吊顶、二楼地面、墙体等进行装饰装修施工;安装空调、舞台音响、照明等设备;粉刷主体建筑,做好屋顶防水,新建厕所、化妆间等。学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每周一调度,全力把好专款专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4个关口,为老同志量身打造了一处集文艺演出、报告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活动场所。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管理制度,确保高标准建设的基础上,达到高质量利用,充分发挥专业场地的专业价值。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制定并实施了济宁老年大学《学习制度》《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的规定》《请假销假制度》《老干部工作者十严禁》《教学管理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和科室职责等。坚持教师聘任考核制度和班委会制度,制定实施了《聘任教师管理办法》《教师职责》《学员守则》《艺术团章程》等,在教学楼展示校风校训、办学宗旨,设置精神文明建设展板。通过设置宣传展板、观看课件、现场授课等方式,对全体在校人员开展应急救援知识普及培训,配备常备药品,为每位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校教师、学员档案全部由1名管理员进行网上动态管理,各班级调课、加课、补课及学员退费、调班等均需填写申请表格,由班长、教师、班主任和分管领导层层签字后方可实施。

3、有效激励,担当作为。客观公正运用好考核制度,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干部职工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教师人文关怀,提高教师待遇。举办教师座谈会,在元旦、春节、教师节、重阳节等法定节日组织送祝福活动。每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创建评比 “五好家庭”“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加强文体阵地建设,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建设了标准化篮球场、图书阅览室、党员学习室等。

4、科学监督,民主决策。制定并实施了《中共济宁老年大学党支部工作制度》和济宁老年大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议事程序,对学校建设工程、设备采购、教师待遇等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真正让党内民主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

(三)提供公益服务情况

1、突出政治立校,开展正能量展示活动。组织声乐班制作视频,参加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同唱一首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活动。组织播音主持班、朗诵班元宵节、三八妇女节、母亲节、父亲节等节庆日网上诗歌朗诵会,讴歌抗疫英雄、医护人员和父母亲情。联合任城区老年大学开展“艺术传情•抗疫献爱”书画、剪纸在线才艺展示赛。书画班2名学员获首届国际老年大学线上艺术比赛(中国赛区)二等奖并在官网和微信平台开设欣赏专栏。组织舞蹈、瑜伽、器乐、书画班学员参加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市首届九九重阳文化艺术节、文化惠民演出、市民大舞台等活动。

2、坚持依法治校,建设安全文明智慧校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及相关法律书籍,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参加普法考试。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综合楼和文体楼电梯、高清监控、消防和电力设备运行不间断、定期维保,保安按时巡查,定期开展安全风险防控排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在教室张贴温馨提示,教室桌椅每天擦洗,营造了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精神文明创建氛围。

3、坚持立足公益,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利用校关工委平台,强化校党支部党建品牌引领作用,“梦圆夕阳”五老志愿者深入高新区崇文学校、武翟山村小学,开展青少年才艺辅导培训、爱国主义教育和送春联、送演出活动,参与文明共建、文明旅游、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活动。五老助力乡村振兴,为嘉祥县武翟山村谱写村歌《武翟山村我的家乡》并入村教唱,成为首例在国家级专业报刊《音乐生活报》上发表的村歌,被推荐到“学习强国”济宁平台。艺术顾问白立志创作歌颂党、讴歌新时代的诗词30多首并在网络和电视台发布,获市委宣传部褒奖,歌曲《向逆行者致敬》参加市抗疫歌曲网络音乐会获奖并参加山东省抗疫歌曲展播,为惠泽聋哑儿童学校创作校歌并传唱。艺术顾问谢永聚为市档案馆创作了馆歌《兰台春秋》。

4、坚持突破难点,引领老年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均衡11个县市区老年大学、市校分校及教学点建设,各校建立了官网、微信平台和微信工作群。今年,发动微山、邹城、汶上、金乡4所学校申报省级规范化示范校并深入现场开展评估验收,有效推动了全市示范校创建工作。推荐县市区参与2020年全省老年大学工作创新案例评选,金乡县老年大学《以开放融合共享理念引领老年大学向基层延伸》获一等奖、任城区老年大学《从社区中来,到社区中去,打造老年大学正能量服务队》获二等奖。扎实推动山推、电力二处和济阳街道老年大学建设,选派骨干学员深入社区、村居担任义务辅导员,成为文化活动的主打力量。

5、坚持打造亮点,拓展文化养老平台。我校成立全省首家老年艺术分校——济宁老年大学(济宁市文化馆)分校,推动老年教育文化养老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融合促进,获2020年全省老年大学工作创新案例二等奖。省、市委组织部和老干部局领导、市级老干部多次亲临现场调研督导,给予充分肯定。目前,市文化馆分校教学活动面积4000多平方米,共有教室15口,其中三楼8口、五楼7口,双方共用群星剧场、艺术作品展厅等场地。2020年春季,招收班级54个、学员1041人次。

四、单位重大信息

1、我单位人员编制16人,实有15人。

2、内设四个科室:办公室、教务科、教研科、培训科。

3、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

根据发改收费〔2020125文,费标准如下:(1)保健、国画、书法、声乐、戏曲、外语、文史类专业80-100元/学期;(2)舞蹈、摄影100-120元/学期;(3)器乐、计算机120-180元/学期;(4)钢琴等特殊专业200-360元/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