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内容
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一、依法设立登记信息
名称: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中心离休干部日常服务管理,承担中心活动场所、曲阜基地的日常管理,承担全市离退休干部的待遇落实、信息统计等服务管理工作,促进离退休干部事业健康发展。
住所: 山东省济宁市环城北路5号
法定代表人:宋恩岱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411万元
举办单位: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
二、单位章程
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其他名称为济宁市干部休养所。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环城北路5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人民币411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促进老干部事业发展。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承担住所离休老干部及遗属生活、学习、医疗、丧葬、优抚等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二)为离退休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文体活动和教育培训提供服务。
(三)负责管理指导依托中心成立的相关团队、组织等,组织开展老干部主题活动。
(四)承担中心活动场馆、离退休干部党建活动基地、曲阜基地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五)承担收归市直主管部门管理的破产改制企业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待遇落实工作。
(六)承担全市离退休人员信息库和人才库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七)承担《老干部之家》通联站的日常工作。
(八)承担市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党总支在市委老干部局领导下,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自觉接受部门管理,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监督本单位运行;
(四)任免本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
(五)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六)对本单位领导班子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七)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八)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九)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研究决定重大业务活动及工作计划;
(三)研究决定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决定召开并主持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的重要问题。
(二)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
(三)负责监督、检查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提出、审定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开展。
(五)行使中共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党总支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等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济编〔2021〕45号)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党群工作部、服务保障部、保健部、文艺活动部、体育活动部、离退休干部信息部、安全保障部、曲阜基地管理部等9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
(二)党群工作部。承担中心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利用离退休干部党建基地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建活动相关工作;负责整合全市老干部志愿者资源,为老干部志愿服务活动搭建平台。
(三)服务保障部。落实住所离休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承担住所老干部及遗属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收归市直主管部门管理的破产改制企业和困难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待遇落实保障工作;负责为住所老干部日常政治理论学习提供服务。
(四)保健部。承担老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制定住所老干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计划,落实巡诊、送诊、值班等规定;负责协调组织住所老干部健康体检,建立住所老干部健康信息档案;负责离休老干部医疗费申报事宜;开展老干部健康教育、卫生防病、医疗护理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五)文艺活动部。组织、指导离退休老干部开展文化艺术活动;承担中心艺术团队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艺术指导等工作,组织参加重大节庆活动。
(六)体育活动部。组织、指导离退休干部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和竞技赛事;承担中心体育团队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组织参加重大赛事活动。
(七)离退休干部信息部。承担全市离退休干部信息数据库和老干部人才资源信息库的日常统计、管理、维护工作;承担老干部信息化工作平台建设工作;承担市直离退休干部宣传教育和典型推广工作;承担《老干部之家》通联站的日常工作。
(八)安全保障部。负责中心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和应急工作,负责中心办公基础设施和活动场馆管理维护。
(九)曲阜基地管理部。负责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曲阜基地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第六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政府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年度财务报告;
(五)本单位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单位主要职责经机构编制部门调整的;
(四)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订,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济宁市干部休养所)。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三、依法年检信息
我单位于2024年3月对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年检,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损益情况:2023年度,我单位本年度收入998.65万元,其中,财政收入998.65万元;本年度支出998.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26.27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净资产为296.89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1.16万元。
2、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在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成功承办“学习二十大·颂歌新时代”山东老年书画精品展,市委书记林红玉批示,市委办给予通报表扬;“爷爷奶奶讲党史”志愿服务项目被省委老干部局评为全省第三届“最佳老干部志愿服务项目”;“全省老干部艺术节”参赛中,济宁市代表队获得文艺汇演集体银奖,作品《心灯》荣获文艺汇演优秀节目奖,16幅书画、摄影作品获得不同等次奖项;“全省离退休干部朗诵大赛”中,济宁市3个参赛作品全部获得二等奖;山东省离退休干部“银龄舞台”文艺党课展播活动中,作品《绣红旗》荣获优秀奖;组建代表队参加全省离退休干部乒乓球比赛,获得女子单打第2名和第4名、男子单打第7名、混合团体第8名的历史最好成绩。
(一)突出政治性,在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效果最大化上作文章。
一是充分发挥党建共享基地示范带动作用。精心设置党建共享基地服务内容,为市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附近社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提供服务保障。先后承办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市直老干部工作联络员座谈会、市直《老干部之家》学刊用刊座谈会等会议,并做为“济宁市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暨新退市管干部示范培训班”现场观摩点,加大对党建共享基地的推介力度,吸引更多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前来开展活动。
二是充分发挥临时党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利用来馆活动离退休干部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兴趣爱好集中“三个集中”的特点,组建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建立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老同志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培训。
三是充分发挥开展活动的凝聚带动作用。注重将政治性、知识性、趣味性有机融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重大节日节点,开展经典诵读、红歌传唱、公益服务等活动,做到“红色文化活起来”“红色舞蹈跳起来”,引导老同志不忘革命初心、永葆政治本色。
突出先进性,在引导离退休干部开展增添正能量活动经常化上搭平台。
一是搭建老干部志愿服务平台。印发《关于推荐统计“老干部专家型人才”的通知》,深入推进“老干部专家型人才库”建设工作,已收录26家市直单位、13个县市区681名老干部专家型人才信息;孵化济宁市“圣地银龄”志愿者服务总队,建立文艺活动、康养健身、诗书画苑等9支分队,吸纳635名志愿者,为老干部在助力新时代党的建设、城乡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发展、培育时代新人等方面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二是搭建老干部志愿活动平台。开展老干部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举办《凝聚奋进力量 创造新的伟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报告会,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许谦迎进行专题讲座辅导。扎实开展“爷爷奶奶讲党史”活动,五老宣讲志愿者走进学校、教育实践基地,为青少年讲党的历史、讲红色故事、唱红色歌曲,共同交流学习体会,在青少年学生心中撒下爱党爱国的红色种子,激发他们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热情。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活动,到任城区古槐街道大石桥社区为居民书写春联,到任城区长沟镇开展书画作品展并捐赠书画作品,到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济宁银行、梁山县庄稼人粮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地用镜头记录工作一线的巾帼风采,到任城区阜桥街道仙营社区、蒋林社区、刘庄社区开展宣传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知识、拍摄幸福生活照、文艺演出、免费理发等惠民活动,到任城永康养老院开展为老人打扫卫生、按摩肩颈、修剪指甲、送文艺演出活动,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联合举办“致敬英雄 红色剧场”文艺演出,用行动诠释离退休干部的责任和担当。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承办全省离退休干部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千人同唱一首歌”展演活动,发动离退休干部文艺志愿团队、志愿者立足自身特长优势,开展黄河主题歌曲、主题文艺演出走基层活动,推动黄河国家重大战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突出时代性,在满足离退休干部文化养老多样化上下功夫。
一是承办“学习二十大·颂歌新时代”山东老年书画精品展。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国家森,省委原常委、省军区原政委张秉德出席开幕式并参加笔会。精品展共设置4个展厅,展出主题鲜明、风格多样的全省离退休干部书画精品300余幅,刻画新时代十年的历史性巨变,再现祖国大好河山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展现了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克服艰难险阻、奋勇向前的光辉历程。该精品展谋划筹备精细,组织实施严密,办出全省一流水平,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山东老年书画研究会专门致信对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表示感谢。
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从高等院校聘请专业教师定期到中心开展骨干培训;组建南风花园社区济宁运河儒风合唱团,由济宁学院选派优秀教师进行文体辅导,指导节目编排。举办“学习二十大 颂歌新时代”庆七一文艺汇演、庆元旦文艺汇演,离退休干部以合唱、器乐演奏、舞蹈等形式,感怀党的深恩厚德,讴歌党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先后举办“翰墨飘香迎中秋 丹青溢彩庆国庆”离退休干部线上书画作品展、“国庆重阳喜相逢 敬老爱老情意浓”书画作品展和“奋进新时代 再创新辉煌”书画作品展,展示了老同志老当益壮、余热生辉的精神风貌。承办济宁市离退休干部乒乓球比赛暨全省离退休干部乒乓球比赛济宁选拔赛,举办离退休干部台球交流赛,为广大离退休干部体育爱好者提供了展示和交流平台。
三是组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离退休干部文艺团队踊跃参加济宁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大众广场舞大赛、“时光献礼·闪耀星城”庆祝母亲节文艺演出、“学习雷锋好榜样”公益宣传等活动,提升了活动团队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展现了我市老干部健康向上、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精神风貌。
(四)突出服务性,在为离退休干部提供精准化服务上出实招。
一是精心做好住所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坚持离休干部“一对一”联系关怀机制,根据住所离休干部情况,针对能够自理、部分自理、不能自理3种不同健康状况,实行“蓝、黄、红”三色精细化分类管理,制定个性化服务清单,实现离休干部“一人一策”信息化、动态化管理。根据季节特点和离休干部需求开展主题服务活动。春节前结合新冠疫情实际,开展医生上门体检问诊,帮助老同志健康过节;开展“夏送清凉”活动,为离休干部送上防暑降温药品和绿豆、莲子等解暑物品,普及安全避暑和健康知识;主题教育期间,开展送学上门活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学习资料送到老党员手中,确保老党员学习上“不缺课”、理论上“不漏学”、精神上“不掉队”;对冬季供暖情况进行持续巡访,保障离休干部温暖过冬;开展家庭安全巡检活动,为住所离休干部家中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电磁阀切断装置,定期进行安全巡检,保障老同志用气安全。
二是暖心开展保健活动。与市直机关医院建立合作机制,定期到住所离休干部家中进行上门诊疗,解决老干部因行动不便就医难的问题。与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先后联合开展“世界睡眠日”关爱离退休老干部睡眠知识讲座和“情系老干部 义诊保健康”活动,与市直机关医院联合开展“老年人慢性病健康管理”知识讲座,为老同志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三是用心做好活动人员场馆保障工作。制定《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从“管理、使用、监督”三个方面对活动场所管理进行了规范。完善提升消防安全设施,定期组织人员对活动场馆及设施进行安全巡查,确保活动人员的安全。高效利用现有活动场馆,打造“圣地银龄”志愿者服务总队工作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室和保健室。对多功能厅、乒乓球室、舞蹈排练室进行整修,更新部分活动室灯具,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做起,为老同志提供了更加温馨舒适的活动环境。
(五)突出社会性,在推动离退休干部服务资源多元化上求发展。
一是加强共建共享。与济宁学院开展战略合作共建,济宁学院选派教师到中心为离退休干部开展时政宣讲、文体辅导、节目编排等服务,为丰富教育资源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强建点拓面。按照“1+3+N(一核三区多点)”模式,打破“单位”“辖区”固有概念和层级框框,以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共享基地为核心,以任城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为依托,在市税务局、鲁宁监狱、南风花园社区等多点打造共享式活动场所,推动离退休干部活动进单位、进社区、进楼宇。
四、单位重大信息
1、我单位人员编制36人,实有34人。
2、内设九个部室:综合部、党群工作部、服务保障部、保健部、文艺活动部、体育活动部、离退休干部信息部、安全保障部、曲阜基地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