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济宁老年大学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内容
济宁老年大学
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
名称:济宁老年大学(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党校)
宗旨和业务范围: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建立老年教育网络;活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中路35号
法定代表人:崔德路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615万元
举办单位: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
二、章程
济宁老年大学(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党校)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老年大学,其他名称为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党校。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35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615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单位是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开展老年教育教学活动,研究老年教育特点规律,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为离退休干部和老年人继续学习提供服务;
(二)开展老年教育理论研究;
(三)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
(四)承担市级老年远程教育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直老干部党组织书记和离退休副处级以上干部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对各县(市、区)老年大学和老干部党校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七)承担市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济宁老年大学党支部在市委老干部局领导下,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自觉接受部门管理,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负责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任免本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
(四)监督本单位运行;
(五)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六)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七)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八)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济宁老年大学校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本单位重大问题和重要决策;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等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济编〔2021〕45号)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教务部、学员管理部、教学研究部、培训部(挂市委老干部党校办公室牌子)、远程教育部等6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承担单位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教务部。负责教务、教学和招生工作;负责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开展教师选聘调配、日常管理;为各县(市、区)老年大学的教学交流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三)学员管理部。负责学员日常管理服务和招生具体工作;负责艺术团队、志愿者服务队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负责教学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
(四)教学研究部。负责老年教育理论和规律研究,组织开展老年教育调研和理论研讨;负责学科建设和教学研究,提出教学改革意见建议;开展学术交流;负责起草老年教育工作文稿,编印老年教育相关刊物;负责学校新闻宣传工作。
(五)培训部(挂市委老干部党校办公室牌子)。承担市委老干部党校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直老干部党组织书记和离退休副处级以上干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培训人员开展党性锻炼;对各县(市、区)老干部党校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六)远程教育部。负责市级老年远程教育网络和济宁老年大学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远程教育试验区、教学站点建设,开展远程教育模式创新研究;负责与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联合办学工作。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政府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年度财务报告;
(五)本单位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济宁老年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老年大学(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党校)。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三、依法年检的信息
2024年度,济宁老年大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一、聚焦政治引领,党建工作有声有色。始终坚持把党的建设贯穿于老年大学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突出姓党为老的鲜明底色和本色。一是健全学员党组织体系,成立学员党总支1个、党支部38个,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健全完善党组织工作机制,实现了党组织校系班级、教师学员全面覆盖、有效覆盖,为学校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组织在职党员干部、学员党员代表和离退休党员等到临沂孟良崮、微山铁道游击队纪念园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一体推进机关党建、学员党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合力。二是强化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开展开学第一课、课前微党课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参加全市情景式党课大赛并获优秀奖;深入开展“三争三创”示范行动,举办“我们的榜样”“大思政”文艺盛典,以艺术手段推介宣传7个方面的身边榜样,在全校形成崇尚榜样、学习榜样、争当榜样的浓厚氛围。三是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启动实施教学督导工作,从学员党员中选聘28名教学督导员,学员党总支委员全部兼任教学督导员,每天值班巡查、深入一线督导教学;定期召开教学督导工作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解决问题,不断实现学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有效发挥了学员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聚焦主责主业,教育教学有质有品。坚守“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把教学置于老年大学业务建设的头等位置,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一是启动实施“三名”工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名师、名课、名专业,提升老年大学核心竞争力。举办全市老年大学声乐教师培训班、段玉鹏书法篆刻现场教学示范课,示范引领教师不断提升教学水平;组织开展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狠抓师德师风、严格教师考核,推行教师荣休制度,激励全体教师奋发有为。二是突出儒家文化特色办学,增设“品读论语”“古诗词鉴赏”等优秀传统文化类课程,相关课程占比达25%。联合山东老年大学、孟子研究院、市文化传承发展中心,遴选20位国内知名儒学专家录制完成孟荀思想解读系列课程,形成全国老年大学首期优秀传统文化名师系列视频教材;举办“居仁与隆礼——孟荀思想解读”工作总结会暨“孔孟思想解读”学术研讨会,同步启动“孔孟思想解读”活动。参与起草制定《济宁市区域特色文化养老高地建设行动方案》,相关创新成果荣获2024年度济宁市优秀改革案例三等奖。申报立项山东老年教育研究课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赋能老年大学高质量发展研究》并顺利结题,被山东老年大学通报表扬。在2024年全省老年大学校长会议上,我校作《创新打造“一体两翼”新平台 构建老年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三位一体”新模式》典型发言。三是推进教学规范化一体化建设,组织召开全市老年大学教学规范化一体化工作推进会,推广使用统编教材、教学大纲,构建规范灵活适老的课程体系。开展精品课程评选活动,在全国老年大学百门精品课程评选工作中,我校《古筝演奏》课程被评为“精品课程”;在第五届全省老年大学精品课程评选中,我校推荐课程均获评精品课程;常态化开展听课观摩,全年共听课观摩130节次,不断推进教学规范化,取得明显成效。在2024年全省老年大学教学规范化一体化工作推进会上,我校作了典型发言。四是全力推进“网上老年大学”建设,在第十一批全国老年远程教育实验区评选中,济宁市及兖州区、嘉祥县等7个市、县(市、区)成功入选,入选数量位居全国第一位;在第十一批全国老年远程教育优秀、特色视频课程及微视频课程评选中,有5门课程获评“特色视频课程”,获奖数量位列全省第一位;邹城市、鱼台县两所老年大学荣获“智能技术应用”专题课程智慧助老“特别贡献奖”,全省唯一;在全省老年大学远程教育教学点短视频大赛中,全市老年大学共有58件作品获奖,获奖总数居全省第一位;在第六批山东老年大学远程教育教学点评选中,全市共有71家单位成功获批,获批数量居全省第一位。五是积极展示教学成果,参加全省老年大学非遗作品比赛,组织全市老年大学合唱比赛、全市老年大学书画摄影大赛和校园文化艺术节,全方位展示老年大学优异教学成果,活动通过公众号向社会直播,在线观众均过万人,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三、聚焦作用发挥,服务社会有形有感。发挥老年教育推动老年人社会参与、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功能,引导组织师生服务基层、奉献社会、发挥正能量。一是积极推进社区老年学堂建设,制定推进全市社区老年学堂建设《指导意见》,组织召开社区老年学堂工作推进会、恳谈会,市老年大学率先在古槐街道、许庄街道、洸河街道成立20家社区老年学堂,带动全市社区老年学堂建设全面铺开。目前,全市已建成社区老年学堂223家,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学习资源。二是全面推进养老机构老年学堂建设,在养老机构远教站点建设基础上,先后在90家养老机构开设老年学堂,实现主城区养老机构全覆盖。三是培养壮大公益讲师队伍,遴选优秀学员开办“师范班”,选聘名师担任导师,加大公益讲师培养力度。目前,已选聘52名优秀学员担任公益讲师,为社区和养老机构老年学堂提供义务教学服务。定期组织业务学习交流,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学、老年心理学、应急事件处理等方面集中培训,不断提升公益讲师的综合素养和能力水平。2024年,全省基层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暨现场观摩会在我市召开,我校在全国基层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人民网采编刊发《“开门办学”让济宁老年大学越来越“潮”》,宣传报道我校推进基层老年教育经验做法。四是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今年以来,校老吾老志愿服务团先后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爱在社区”和“情系养老院•爱洒夕阳红”文化惠民巡演活动,共开展公益巡演活动100场,惠及群众2万余人。五是探索发展银发经济,举办“第八届山东济宁牡丹文化旅游节”专场公益文艺演出,着力为旅游休闲增内涵增魅力,助力文旅产业发展。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与山东起跑线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开展月嫂职业技能培训,首期27名学员有11名已安排上岗,月均工资3500元左右。在市政协协商座谈会上,我校作了《发展壮大银发经济 让“夕阳事业”成为“朝阳产业”》的典型发言。六是持续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2024年春节前夕组织师生赴机关、社区等基层一线开展“春暖万家”系列公益活动20余场、现场书写赠送春联6000余幅;举办“大手牵小手 同心向未来”六一儿童节系列庆祝活动、庆“七一”文艺汇演;开展“情系重阳”敬老月公益巡演活动,走进44家养老机构和15个社区开展公益演出,产生广泛社会反响。
四、聚焦开放融合,合作交流有为有效。坚持打开大门办学,统筹整合社会资源,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断搭建高质量发展新平台。一是合作共建老年大学,今年与市新华书店、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以及太白湖新区合作共建3处老年大学,不断扩大老年教育资源有效供给。全省“新华书店老年大学”品牌建设启动仪式在我市召开,央视《新闻直播间》专题报道了相关经验做法。二是合作推进游学研学活动,启动“跟着孔子去研学”项目,分别与曲阜三孔文旅、济宁广电和莱商银行等单位合作,组织师生到曲阜“三孔”、蓼河古街、微山微子文化苑等开展传统文化游学研学活动,丰富了教学形式,满足了师生“学游结合、以游促学”的热切愿望。三是合作开展“艺术名家进校园”活动,与济宁保利大剧院开展战略合作,先后邀请天津人艺话剧《雷雨》剧组、台北新剧团京剧《龙凤呈祥》剧组、俄罗斯圣彼得堡明星芭蕾舞团走进济宁老年大学开展高端文化交流,人民网、大众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对相关活动进行了报道。四是合作开展“健康义诊”活动,联合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济宁医院、济医附院等,举办7期健康讲座及现场义诊,就老年人常见病、季节性多发病给予专业指导,普及健康知识、推广中医养生智慧,不断增强老同志主动健康意识。五是合作开展才艺展演大赛,联合全国模特组织、广州珠江钢琴集团、山东广播电视台综艺频道等,分别举办“2024中国摩登姐姐”模特大赛、2024年全国乐龄钢琴大赛和全国老年大学才艺大赛山东济宁赛区初赛,为师生拓展更专业、更广阔的交流展示平台。
四、单位重大信息
1、我单位人员编制25人,实有23人。
2、内设六个科室:综合部(挂党群工作部牌子)、教务部、学员管理部、教学研究部、培训部(挂市委老干部党校办公室牌子)、远程教育部。
3、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
根据济发改收费〔2023〕189号文,收费标准如下:(1)保健、国画、书法、声乐、戏曲、外语、文史、舞蹈体育类专业100元/学期;(2)器乐、智能技术180元/学期;(3)钢琴等特殊专业360元/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