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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25-03-03 15:35发布人: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内容

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一、依法设立登记信息

名称: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中心离休干部日常服务管理,承担中心活动场所、曲阜基地的日常管理,承担全市离退休干部的待遇落实、信息统计等服务管理工作,促进离退休干部事业健康发展。

住所: 山东省济宁市环城北路5号  

法定代表人:宋恩岱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411万元

举办单位: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


二、单位章程


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其他名称为济宁市干部休养所。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是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环城北路5号。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是人民币411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领导体制是行政领导人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促进老干部事业发展。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承担住所离休老干部及遗属生活、学习、医疗、丧葬、优抚等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二)为离退休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文体活动和教育培训提供服务。

(三)负责管理指导依托中心成立的相关团队、组织等,组织开展老干部主题活动。

(四)承担中心活动场馆、离退休干部党建活动基地、曲阜基地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五)承担收归市直主管部门管理的破产改制企业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待遇落实工作。

(六)承担全市离退休人员信息库和人才库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七)承担《老干部之家》通联站的日常工作。

(八)承担市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党总支在市委老干部局领导下,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支持行政主要领导人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自觉接受部门管理,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本单位党务工作由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履行党建相关职责,所需经费从日常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举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举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监督本单位运行;

(四)任免本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

(五)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六)对本单位领导班子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七)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八)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九)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等。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研究决定重大业务活动及工作计划;

(三)研究决定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组织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决定召开并主持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的重要问题。

(二)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

(三)负责监督、检查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提出、审定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各项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开展。

(五)行使中共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党总支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有: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决策机构依法做出的决定;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

(七)超越事业单位职权范围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或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等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济编〔2021〕45号)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部、党群工作部、服务保障部、保健部、文艺活动部、体育活动部、离退休干部信息部、安全保障部、曲阜基地管理部等9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部。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

(二)党群工作部。承担中心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利用离退休干部党建基地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建活动相关工作;负责整合全市老干部志愿者资源,为老干部志愿服务活动搭建平台。

(三)服务保障部。落实住所离休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承担住所老干部及遗属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收归市直主管部门管理的破产改制企业和困难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待遇落实保障工作;负责为住所老干部日常政治理论学习提供服务。

(四)保健部。承担老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制定住所老干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计划,落实巡诊、送诊、值班等规定;负责协调组织住所老干部健康体检,建立住所老干部健康信息档案;负责离休老干部医疗费申报事宜;开展老干部健康教育、卫生防病、医疗护理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五)文艺活动部。组织、指导离退休老干部开展文化艺术活动;承担中心艺术团队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艺术指导等工作,组织参加重大节庆活动。

(六)体育活动部。组织、指导离退休干部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和竞技赛事;承担中心体育团队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组织参加重大赛事活动。

(七)离退休干部信息部。承担全市离退休干部信息数据库和老干部人才资源信息库的日常统计、管理、维护工作;承担老干部信息化工作平台建设工作;承担市直离退休干部宣传教育和典型推广工作;承担《老干部之家》通联站的日常工作。

(八)安全保障部。负责中心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和应急工作,负责中心办公基础设施和活动场馆管理维护。

(九)曲阜基地管理部。负责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曲阜基地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第六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政府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本单位章程;

(二)本单位依法设立、变更登记信息;

(三)本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年度财务报告;

(五)本单位认为应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八章  终止程序和剩余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依规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举办单位同意本单位终止后,本单位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进行处置。

第九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单位主要职责经机构编制部门调整的;

(四)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章程的修订,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2021年5月20日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章程的制定、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济宁市干部休养所)。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三、依法年检信息

我单位于20253月对202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年检,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损益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本年度收入883.16万元,其中,财政收入883.16万元;本年度支出883.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74.53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净资产为303.49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6.6万元。

2、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新时代工作任务和老干部实际需求,力求“供给侧”与“需求侧”精准对接,整合多方资源,举办多元活动,助推新时代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合唱团代表市委老干部局参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第四届全省离退休干部合唱比赛荣获团体金奖;选送“‘管得宽’党员志愿服务项目”参加2024年山东省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摘得省级铜奖;组建代表队参加全省离退休干部乒乓球比赛,中心代表队获得混合团体优胜奖,中心获得组织奖;《大众日报》要闻版刊发《济宁凝聚银龄力量开展志愿服务》,点赞我市发挥离退休干部优势作用,开展志愿服务有关做法;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在全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一、聚焦“银心向党”强基,提升政治引领深度,以“老有所学”永葆“初心本色”

牢牢把握政治性这一老干部工作的根本属性,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活动阵地,使广大老同志易学、常学、乐学,切实把思想政治建设融入老干部活动。

(一)强化党组织建设。实行团队队长、支部书记一肩挑,定期开展书记培训活动,统筹“选、育、用”等环节,建成一支过硬党组织书记队伍,为发挥好党组织作用奠定基础。

(二)抓实思想教育。根据老年活动人员特点,扎实开展“开学第一课、课前微党课、党性实践课”活动,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打造老干部“三课堂一平台”理论学习平台,推进思政教育融入日常、走深走实。

(三)建强红色阵地。坚持共建共享理念,与任城区仙营街道办事处、莱商银行济宁分行、太白湖新区南风花园社区建立党建共建关系,通过“融合共建、资源共享”,为老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与任城区仙营街道办事处合作,启动市干休所三宿舍党建联建共建活动阵地建设,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大格局。发挥党建共享基地示范带动作用,精心设置党建共享基地服务内容,为市直单位、附近社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提供贴心服务。

二、聚焦“银龄焕彩”增智,提升文化养老亮度,以“老有所乐”滋养“银龄生活”

坚持“教、学、乐、为”相统一,搭平台、建网络、抓载体、创品牌,积极探索文化养老模式,丰富老同志精神文化生活。

(一)按需所求办培训,激发文化养老热情。根据老同志需求爱好,以老同志满意为目标,开设离退休干部文艺骨干培训班,聘请高水平专业教师12名进行文体活动辅导、节目编排指导,培养文体骨干800余人。举办“因‘泥’精彩 ‘塑’我风采”妇女节泥塑公开课、“‘纸’上生花 ‘剪’出精彩”剪纸公益课堂活动,让老同志们感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魅力,增强了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用好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发布贴近老年人的文体培训、健康养生、心理调适、普法反诈等知识,方便老同志学习。

(二)抓好结合办活动,增强文化养老活力。举办离退休老同志迎新春文艺汇演、“银龄颂歌新时代 文化惠民润民心”公益演出暨志愿服务展示交流活动、“赞辉煌成就 聚银发力量”庆七一文艺汇演、“礼赞新中国75华诞 凝聚新时代银发力量”文化惠民演出、“情暖金秋 爱在重阳”文艺汇演,以多种艺术形式礼赞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展示出离退休老同志拥抱新时代、扬帆新征程的时代风貌。举办“诗意中国”朗诵会、“情暖重阳 诗润人心”重阳节诗歌朗诵会,用朗诵传递激情、用声音传递力量、用表演传递真情,表达了老同志们对美好生活的无限热爱和憧憬。举办“翰墨歌盛世 奋进新时代”济宁市离退休干部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书画作品展、“赋能乡村振兴、共建和谐安居”——“老干部之家”杯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书画展,展出书画作品400余幅,展示了老同志讴歌新时代、礼赞新生活、奋进新征程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举办“赞美祖国·拥抱春天”诗词创作活动、“礼赞新中国 奋进新时代”诗词楹联创作活动,老同志们用诗词、楹联传统形式讴歌伟大祖国取得的丰功伟绩、描绘祖国的繁荣富强、赞美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的生活。举办“赞辉煌成就 聚银发力量”主题摄影采风活动,用镜头礼赞家乡发展变化,弘扬时代主旋律。举办读书沙龙活动,为老同志们搭建交流与学习的平台,带动更多的老同志分享阅读的乐趣、践行阅读的力量、收获阅读的喜悦。举办“‘击’情碰撞·绽放精彩”市直离退休干部台球交流赛、“乐享生活·情暖夕阳”离退休干部台球联谊赛,为进一步促进不同单位老干部之间文化养老交流搭建了平台,架起了桥梁。

(三)搭建平台展特长,实现文化养老赋能。组织文艺志愿者参加各类公益演出活动,先后参加“礼赞新征程 奋进新时代”任城区文化进万家公益惠民演出活动、“感恩母亲歌颂母爱”公益演出、济宁市第二届退役军人文化艺术节演出、“预防疾病致残 共享健康生活”公益惠民演出,让广大群众切身体验到服务在基层、传播在基层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推荐《梦醒的芭蕾》参加山东省老年春节晚会,组织团队参加济宁市第十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济宁市任城区第十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2024济宁银行杯”大众广场舞大赛、柔力球比赛,第五届济宁市老年人运动会台球比赛,展现了我市广大离退休干部饱满的精气神和健康向上的新时代风貌。广泛开展公益培训,组织文体骨干人才深入大石桥社区、铁塔寺社区、仙营绿地等社区、广场开展木兰拳、柔力球、广场舞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培训,当好基层群众文体活动的“领头人”。

三、聚焦“银发生辉”聚力,提升作用发挥广度,以“老有所为”推动“才有所用”

按照组织化管理、项目化运作、品牌化发展的思路,坚持上下联动,精准施策,不断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搭建志愿服务平台,完善志愿服务机制,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由碎片化、零散化向规范化、规模化方向转型。

(一)加强组织建设,形成各级集聚效应。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建成了“1+14+N”老干部志愿服务体系,在全市范围成立老干部志愿服务联盟,组建14支老干部志愿服务总队、协会和170余支涵盖宣传宣讲、文明实践等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点的志愿服务队伍,打造群众身边的老干部志愿服务队伍。加强城区老干部志愿服务力量,整合服务中心团队资源和老年书画研究会、老摄影家协会、读书协会等资源,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按体系和专长为“圣地银龄”志愿者服务总队、各分队调整充实志愿服务力量;加强与市直部门单位和任城区委老干部局沟通协调,组建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宁电银龄”、济宁市税务局“儒税银发”志愿服务队伍和市城乡水务局老水利专家服务团、老反诈卫士服务团等,分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全市老干部志愿服务工作全面发展。

(二)坚持活动引导,打造特色服务品牌。立足发展所需、群众所盼,根据老同志特长优势,组织策划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打造特色志愿服务品牌。组织“情暖新春志愿行”系列活动,诗书画苑分队、文艺分队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敬老院、进军营,开展送宣讲、送书画、送演出、送服务、送帮扶30余场次;组织春‘锋’送暖 银发生辉”系列活动,五老宣讲志愿者、非物资文化传承志愿者进学校、进社区,开展红色宣讲、非遗文化传承等志愿服务活动;老摄影家协会志愿分队参加“赞辉煌成就 老干部看济宁”全市离退休干部摄影大赛,用镜头呈现全市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成就。围绕助企攀登,组织开展“银龄行动 惠民利企”行动,“儒税银发”志愿服务队到制造业企业开展直连问需活动,为企业提供税费政策支持,帮助解决涉税问题;组织开展“银龄护学”志愿服务行动,“幸福阳光”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坚持在学院附小路口帮助交警疏导车辆,照顾学生过马路,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守护安全与责任。通过不同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擦亮“圣地银龄”志愿服务品牌,吸引更多老同志加入到老干部志愿者队伍和志愿服务活动中。

(三)突出平台创建,规范提升组织能力。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主动对接市直部门单位,搭建老干部志愿服务平台。印发《开展“双百双千”助企创新攀登行动 助力制造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搭建助力制造强市建设平台,围绕推动科技创新、招商引智、发展新质生产力,组织老专家打造科技创新基地50余处,开展技术帮扶活动124次,为企业引进专业急需人才84人。依托市老科协开展“老专家济宁行”活动,邀请中国老科协科学报告团专家来我市,举办《自动控制与机器人》报告会,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相关培训。加强与社工部联系,搭建助力社区治理平台,借助全省“邻里守望·助老服务进社区”主题服务启动仪式,开展“一老一小”、助医助学、心理疏导、爱心义剪、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推送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参加山东省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主动融入全市志愿服务大局;联系古槐街道、阜桥街道,推行社区需求“点单”、组织联动“派单”、各方力量“接单”清单式服务,加强供需双向互动和精准匹配,提高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联合市公安局、任城区老干部局等部门单位,搭建助力平安济宁建设平台,聘任39名老同志为“反诈卫士”,用“以老带老”的方式向老年人宣传金融反诈骗、电信反诈骗等知识,助力全市反诈防骗工作。联合市城乡水务局、市气象局,搭建助力乡村振兴平台,组织老水利专家到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撰写《水美乡村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在农田水利规划设计、开发利用、政策扶持、农技指导等方面为基层一线提供专业支持。

(四)强化激励促进,夯实运行保障机制。注重建章立制,从制度层面推动老干部志愿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制定《济宁市老干部志愿服务实施办法》《济宁市老干部志愿服务联盟章程》,确保全市老干部志愿服务工作有制度支持、路径遵循。建立“党建+志愿服务”工作机制,依托部门单位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老干部老党员工作室、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涉老团体组织,建设老干部志愿服务站点,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场所保障。建立“一月一主题”工作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对接任城区社会信用中心、莱商银行济宁分行,研究建立老干部志愿者时间银行、积分奖励等礼遇优待制度,激发老干部参与志愿服务积极性、主动性。

四、聚焦“银龄乐享”暖心,提升服务保障温度,以“老有所依”护航“幸福晚年”

牢固树立服务为本理念,切实对接好服务保障“供给侧”与老同志“需求侧”,把精准理念贯穿到服务工作各个环节,让服务共有质感、更有温度。

(一)做好老干部健康关爱工作。与戴庄医院开展合作,建立“银龄”心理健康关爱驿站,组建“暖心陪伴”服务团队,开通心理关爱热线,为老同志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测评服务,提升老同志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依托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宣传老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关爱工作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离退休干部的良好氛围。邀请济医附院、京华眼科医院专家开展义诊、讲座活动,让在中心活动的老同志享受到便捷优质医疗问诊服务。

(二)做好老干部“反诈防骗”活动。印发《反诈防骗 银龄同行——致广大老干部老同志的倡议书》,号召老干部们充分发挥影响力和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带动广大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筑牢防诈防线。邀请市公安局民警开展专题讲座,与莱商银行联合开展反诈宣传,揭示诈骗手段,提高老年人防诈骗意识。

(三)以信息化手段助力精准服务。用好山东省离退休干部信息库。每月调度市直各部门及县区人员接收情况,督促做好接收人员个人信息维护工作,全年接收各类退休人员3万余名,维护人员信息2万余条,完善各级单位信息2千余条。围绕“深化全省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解题项目,对我市离退休干部统计数据系统分析、系统使用情况深入调研,撰写分析报告。

(四)做好住所离休干部服务。扎实开展住所离休干部“一人一策”精准服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一对一”人员分工,常态化关注离休干部心理健康状况、家庭近况、生活需求等情况。坚持保健员每月“爱心日”上门进行健康巡诊,实时掌握离休干部健康状况,对长期服药的老人进行用药指导。做好春节、端午节、老人节等重要节庆日集中走访活动,持续开展“夏日送清凉”活动,做到每个季度都有班子成员带队的走访活动,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关心送到老同志身边。

(五)做好场馆使用管理与维护。探索活动室使用预约制度,合理安排活动时间,通过微信小程序面向市直单位、社区老年人活动团队提供场馆使用服务,扩大了服务受众,提升了场馆使用效率。在做好日常保洁、巡检的基础上,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及时发现综合楼楼体外探部位与楼体裂缝、墙面松动脱落的安全隐患,立即组织进行修复,为老同志开展活动营造了安全环境。

四、单位重大信息

1、我单位人员编制36人,实有32

2、内设九个部室:综合部、党群工作部、服务保障部、保健部、文艺活动部、体育活动部、离退休干部信息部、安全保障部、曲阜基地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