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老年大学欢迎您!
站内搜索:
优才计划
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0 11:45发布人:办公室

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1年“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

  

 

为做好2021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按照《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和《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1424日上午8:30—12:00

资格审查地点:

济宁老年大学(红星中路35)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二)提交材料

1.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6.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资格审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后果自负。

3.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须做好相关准备、备齐审查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指定材料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5.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资格审查合格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1425(星期日) 上午830

面试地点:济宁老年大学综合楼(红星中路35)

(二)面试形式

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所有岗位均不再进行面谈,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和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等。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每位考生的得分为所有考官打分的平均得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合格分为80分,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三)面试程序

1入场。考生于面试前40分钟上午7:50凭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电子健康绿码(健康码异常28天内来自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请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到达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工作人员点名、宣读工作纪律。

2抽签。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开始抽签,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的,以到达时间依次抽取剩余签号。面试开始时(上午8:3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作缺考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3、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按照提供的面试试题回答问题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在规定的时间用完后,考生应停止答题。如规定时间仍有剩余,考生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面试结束。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引领至考后休息室等候。

4评分。面试打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考生回答完全部试题后,考官根据其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评价,确定面试成绩。

5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主考官向考生集体宣布。根据面试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面试工作办公室,负责面试组织实施及管理服务工作。聘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对任何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 “优才计划”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其他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及面试每一个环节都将严格按照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进行,请考生认真查阅,妥善安排好行程。

1.为避免人员聚集,应聘人员应服从引才单位安排,保持良好秩序,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做好个人防护,对发热或伴有咳嗽、咽痛、乏力者,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2.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应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进行现场审查。健康码异常28天内来自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请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对故意隐瞒行程者,无论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关于印发<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发〔20214)和《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37-2325569     0537-2348076